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
讨论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》,听取关于建议废止、修改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汇报
8日下午,黑龙江省委副书记、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,讨论并原则通过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》,听取关于建议废止、修改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汇报。
会议指出,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,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。要提高政治站位,不折不扣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,为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。要压紧压实责任,按照“三个必须”和“谁主管谁负责”原则,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,紧盯任务目标,持续精准发力,推动黑龙江省若干措施落地见效。要加强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深入开展瓦斯、水、火、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,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、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。要综合运用关闭退出、整合重组、智能化改造等治本措施,促进矿山高质量发展。要坚持重心下移、力量下摆、工作下沉,抓基层、打基础,强化源头治理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
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《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》《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》、修改《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的建议,决定将废止2部法规、修改1部法规的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;决定修改《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查规定》等2部规章。会议强调,要压实主体责任,抓好法规、规章清理工作,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。要严格落实清理工作决定,全面做好与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衔接工作,避免出现监管空白。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,提高法规、规章清理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,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(记者 薛立伟 徐佳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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